話說死刑不是刑責
因為它是一種無可救藥的想法


台灣社會總是支持死刑的占多數
大家都認為罪犯所做的是滔天大罪
像虐殺 姦殺 撕票 這種
甚至還有連續殺人犯
在台灣大概都是死刑犯

那些被害人在驚恐無助中死去
照這樣看來
死刑犯真的要趕快槍斃 摁...或是坐電椅
但是有沒有人認真想過
他們也是人
是人就有人性
他們的人生本來可能好好的 或是平平淡淡 或是精采
幹什麼要殺人毀了自己的人生?

很多人認為死刑犯該死
因為那是出自於他的直覺判斷
直覺常常是對的
但也常常是錯的
很多人只想到死刑犯所犯下的滔天大罪
卻沒有更進一步思考為什麼這些人犯罪
如此一來
槍斃所有死刑犯
也不代表社會重大犯罪將減少

有另外一部份的人
則是出自於同理心
他們同情被害人家屬的傷心 憤恨
被害人家屬通常都希望死刑犯快點被槍斃
這也是人性 或者說 是人之常情

可是
我想很多人不清楚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
我想問一個最直接的問題
槍斃死刑犯之後 那個被殺的朋友親人或是愛人會起死回生嗎?
答案肯定是 不會
這麼一來 你堅持要槍斃死刑犯
只是出自於你的一種情緒
這種情緒就很類似當初罪犯殺人時候的那種
那種極度怨恨的情緒
而且那事實上還有一點報復心理
絕對不是為了什麼警告社會大眾之類的(如果處決死刑犯是為了警告其他罪犯 那我到是建議把死刑犯丟到油鍋或是五馬分屍)
其實如此以來便得到一個結論:你堅持要槍斃死刑犯等於你也有殺人犯的元素了
這個結論並不是在罵被害者家屬
因為那是人之常情呀
如果有人殺了我的朋友親人愛人
要是他站在我面前
我絕對會擰斷他的脖子
問題是:一旦我殺了這個我恨的人
我得到什麼?
或許你會說有暫時的大快人心
而事實上答案是:沒有 什麼也沒得到 只讓這個世界多一具屍體而已
這顯現出一個人性的弱點
當人陷於一種情緒的困境
他所做的一切 都不是他真正想要的
再繼續看下面的文章之前請記住:
人在沒有陷入情緒深淵的時候
他的頭腦是清晰的
而人在深陷情緒深淵的時候
他只會做出一堆沒有意義的事而且還不自覺
解決這個人性弱點的辦法之一
就是牢牢記住這個事實
深深了解這個道理
或許當自己陷入情緒深淵的時候
你將會回想起這一句話

常有人反駁:死刑犯那種殘酷的犯罪手段 他們本來就該死
會說這樣的話
我想是因為因果報應觀念的根深柢固
而我想告訴社會大眾的是
因果報應 不應該是由人類執行
為什麼?
因為如果要討論因果
那就要從 死刑犯為什麼犯罪 開始討論
到時候會發現
因果並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

死刑犯為什麼要選擇那種極端的手段處理問題?
一般人遇到情敵可能只會產生嫉妒怨恨的想法 但不會真的殺死情敵
為什麼有些人就是要讓對方「死」呢?
很明顯的
死刑犯在思考上面和一般人有差異的
為什麼會有差異?
因為他的家庭 他的背景 他從出生到現在所遇到的事情 還有他從媒體或是各種管道所接觸的觀念
而以上說的那些是死刑犯自己可以決定的嗎?
當然不是
他會想殺死一個人 不只是他自己一個人的問題呀
沒有人生下來就是死刑犯
而他是受到這個社會一部分的汙染呀(社會是很龐大的 這是說這社會上的有些價值觀念會汙染人心 而死刑犯就遇到了)

如果不想辦法遏止這種汙染
而是本末倒置認為殺雞儆猴才最有效
那這個社會肯定是開倒車的
要知道很多死刑犯殺人的時候都是抱著自己也必死的決心(一般人在犯案後才後悔 但也有從不後悔的人)
所以殺雞儆猴是沒有效的

說了那麼多 我的論點是:
判別人死刑 其實等於是判社會上某一種價值 觀念 思想 死刑
但人被槍斃就死了 而那種思想並沒有死
與其槍決死刑犯 不如杜絕那種暴力思想
我不是什麼善心人士
我只是身為社會的一份子有感而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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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ppoe23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